為了提供所有使用HIYO衝天跑(以下簡稱「本遊戲」)服務玩家(以下簡稱「使用者」)安全的娛樂環境,本公司﹝即和信超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戲谷分公司(以下簡稱「戲谷」)〕爰依據使用者合約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制定了合理公平的HIYO衝天跑遊戲管理規範(以下簡稱「本規範」),也需要各位熱愛本遊戲之使用者支持配合,大家一起建立優質的遊戲環境。
本規範為使用者合約之一部分,並與使用者合約具有相同之效力,如本規範有未盡事宜悉依使用者規定辦理,如本規範或使用者合約皆未規定,則依本公司之公告辦理,若有違反本規範之行為,各按下列規定處分之:
一、特別約定
使用者瞭解並同意其申請註冊之使用者帳號於使用本遊戲服務時違反本規範之行為(以下簡稱「違規行為」將可能造成戲谷、其他使用者及使用者帳號難以彌補之傷害或嚴重損害本遊戲之公平性,故縱然本規範已約定相關違規行為之處分方式,戲谷仍有權認定使用者帳號之違規行為之影響範圍、重大性與嚴重性,且不論各該違規使用者帳號之違規次數,而逕依使用者合約終止條款之約定,於通知使用者後,逕行終止與使用者間之合約關係,使用者絕無異議。
二、製造或散佈使用外掛、Bug、修改本遊戲程式或封包、病毒程式等違規行為
- 使用者有製造或散佈本遊戲系統或程式的漏洞(BUG)、病毒程式及本遊戲外掛程式(包含但不限於自動練功程式、軟硬體加速、按鍵精靈等)或修改本遊戲程式之方法等之訊息者,已涉及違法行為遊戲管理員將依本規範通知之,戲谷得逕行終止違反本項規定之使用者帳號使用本遊戲服務,並追究該使用者之法律責任。
- 違反本規範本條第1項之行為,如有獲得本遊戲戰績、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者,除依本條第1項規定處分外,本公司並將逕自回收所有本遊戲戰績、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如有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移轉至其他使用者帳號,戲谷將逕自追回所有相關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
三、買賣虛擬物品
若使用者帳號在本遊戲內或使用戲谷任何程式張貼、進行暗示或含有買賣本遊戲虛擬物品、買賣本遊戲產品包、點數卡、序號、角色、帳號或代練等訊息者,包括但不限於張貼網址、聯絡方式、買賣金額等訊息,經本公司於遊戲網站或於本遊戲進行中公告並通知,仍未改善者,將暫停本遊戲使用權限七日。
四、騷擾訊息或其他不當訊息傳遞
- 若使用者帳號在本遊戲中公開有以下行為,經本公司於遊戲網站或於本遊戲進行中公告並通知,仍未改善者,將暫停本遊戲使用權限三日;且該使用者並須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 散佈具商業或色情之文字資料,或為廣告、仲介之行為。
- 侵害第三人權益或隱私之行為。
- 散佈未經證實的謠言或無法提出具體證明的不實言論。
- 發送含有不雅、猥褻字句之內容。
- 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智慧財產權,版權或其他權利。
- 發送違反法律或有害於公序良俗之內容。
- 發送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
- 假冒戲谷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傳播不實言論,或恐嚇其他使用者帳號,經遊戲管理員通知,並公告後,仍繼續為該行為者,將暫停本遊戲使用權限七日。若經本公司判斷屬情節重大者或將造成玩家恐慌與損失,或在沒有憑證之下惡意假造不實謠言嚴重破壞本公司商譽者,將終止遊戲合約。
五、使用不當名稱
- 使用者帳號的暱稱若含有不雅文意之字句、無法辨識之文字、符號、蓄意攻擊他人、隱含商業行為意涵、違反社會道德、泛政治化、或容易造成誤認成戲谷遊戲管理員或工作人員之內容者,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並終止該使用者帳號繼續使用本遊戲服務。
- 若在本遊戲內創立組織時,於為組織命名或使用圖片(例如公會名稱或徽章等)時違反本條第一項規定者,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並強制解散、撤銷該組織。
六、帳號盜用、交易糾紛
- 若使用者帳號所使用之本遊戲儲值序號,涉及信用卡盜刷案件或交付該儲值序號之第三人否認其有購買該儲值序號及其他類似行為者,遊戲管理員將通知之,並暫停該使用者帳號使用本遊戲服務權限,待該使用者帳號完成付款動作後再予以復權,且該使用者須自行負擔信用卡盜刷之相關法律責任。
- 本遊戲僅提供使用者將點數分配或兌換為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之機制,且該機制屬單向不可逆回之機制,使用者一經將點數分配或兌換為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後,即不得要求或請求將其所兌換之虛擬物品或本遊戲幣兌換或分配回點數;如使用者間有私下交易或轉讓等情事,並發生交易糾紛時,應由各該使用者自行負責,蓋與本公司無涉。
七、本遊戲管理之配合及違反之效果
使用者應完全配合戲谷所指派GM或其他本遊戲指定人員(以下合稱「戲谷人員」)之詢問及各種之測試及探求使用者是否透過本規範第一條所規定之違規方式使用本遊戲服務,戲谷人員之詢問、測試及探求之呈現方式為本遊戲畫面正下方出現對話框或於本遊戲畫面的正中央偏左上方或本遊戲畫面的正中央跑馬燈位置,以公告方式等發出問題或指令,使用者應依戲谷人員之指示、要求或詢問立即正確且妥適回應,如戲谷人員當日詢問達3次內而使用者未有任何回應或雖有回應但回應並不正確且妥適時,戲谷即可認定使用者係利用本規範第一條所規定之違規方式進行本遊戲,使用者不得主張任何理由規避戲谷人員之詢問、測試及探求。如使用者有任何規避或疑似規避之行為者,戲谷得不待詢問、測試及探求之次數達本條之規定,即逕行認定使用者係以本規範第一條所規定之違規方式進行本遊戲。違反前段規定之任一情事者,戲谷除得逕行終止與違約使用者間之本遊戲使用者合約外、並得依本規範第一條之相關規定處分之,且得逕行凍結該使用者帳號之全部遊戲戰績、虛擬點數、虛擬金幣及虛擬物品等電磁記錄(以下合稱電磁記錄),如電磁記錄已移轉至其他款遊戲之帳號或其他使用者帳號,戲谷得逕行自接收自該使用者帳號之任何帳號或機制中扣除或取回其違規取得之所有電磁記錄,且如於戲谷扣除或取回時,各該應被扣除或取回之電磁記錄已再為移轉至其他新遊戲帳號或其他使用者帳號,戲谷有權自各該使用者帳號取回或扣除等值虛擬物品或虛擬金幣。
八、遊戲管理規範變更權利聲明
-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規範或相關遊戲規則之權利,並在未來如有任何修改時,本公司將於遊戲網站首頁或本遊戲首頁公告之,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使用者。
- 使用者於第一項通知到達後十五日內:
- 如使用者未為反對之表示並繼續使用本遊戲服務者,則視為使用者已同意並接受本公司對於本規範變更之內容。
- 使用者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使用者對本公司終止本遊戲服務合約部分之通知。
九、本規範之名詞定義
- 遊戲戰績係指使用者帳號使用本遊戲服務,而透過本遊戲機制取得之由電磁記錄包括但不限於經驗值、本遊戲虛擬金幣、卡片、道具、裝備、積分、服飾等。
- 除本規範另有規定者外,本規範之名詞定義,請詳見使用者合約。
★特別約定:
以下或其它行為戲谷有權認定使用者帳號之違規行為之影響範圍、重大性與嚴重性,且不論各該違規使用者帳號之違規次數,而逕依使用者合約終止條款之約定。
遊戲規定分類 |
初犯 |
累犯 |
| 利用遊戲程式設定不當漏洞進行圖利之行為 | 終止合約 | |
| 利用非官方提供程式進行不當圖利之行為 | 終止合約 | |
| 任何破壞或是入侵、修改遊戲程式以及伺服器之行為 | 終止合約 | |
| 不配合遊戲管理員的問話 | 終止合約 | |
| 發佈任何商業廣告以及試圖性的現金、有價物品、帳號交易等行為 | 警告 | 帳號鎖定7日或依"特別約定"終止合約 |
| 利用遊戲內或官方網頁平台的各種通訊、聯絡或發佈訊息、言論之功能進行不當發言(包括但不限於髒話,洗頻並含管理員頻道) | 警告 | 帳號鎖定3日 |
| 遊戲中謊稱或是假扮官方人員以及線上遊戲管理員之行為 | 警告 | 帳號鎖定7日或依"特別約定"終止合約 |
| 遊戲中創立不當角色名稱(依照線上遊戲管理員判斷處置) | 終止合約 | |
| 遊戲中或官方網頁平台張貼不當圖畫、圖片或照片等 | 刪除圖片,解散、撤銷該組織 | |
| 使用者帳號註冊資料不實 | 終止合約 | |
| 盜用他人身分證資料進行申請帳號 | 終止合約 | |





